6月26日,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(ISSB)正式发布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——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一般披露要求》(IFRS S1)和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——气候相关披露》(IFRS S2),引起业界广泛关注。
其中,一些业界人士对于准则命名表示不解:为什么叫做IFRS S1和IFRS S2,而不是ISSB S1和ISSB S2?这要从国际财务报告基准基金会(IFRS基金会)与ISSB关系讲起。
IFRS基金会拥有一个三级治理结构。IFRS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履行公共责任,由IFRS基金会董事会负责治理、战略决策和相关事项监督管理。
2021年11月3日,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(COP26)上,IFRS基金会官宣了ISSB的正式成立,旨在制定一个全面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的全球基准,以满足全球投资者关于气候和其他可持续发展事项的信息需求。
从此,ISSB 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(IASB) 并驾齐驱,两个姊妹机构均由 IFRS 基金会受托人监督。
图:IFRS基金会结构(来源:官方网站)
其中,IASB负责财务披露准则制定,如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》(IFRS准则)。
图: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》(来源:官方网站)
ISSB负责可持续披露准则制定,如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》(ISDS准则)。
图: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》(图片来源:官方网站)
同于IASB制定发布的IFRS准则,ISSB制定发布的ISDS准则也属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(IFRS准则体系)一部分,可被称为IFRS S (S即可持续性“sustainability”)。
换而言之,ISSB发布的IFRS S1及IFRS S2与IASB发布的IFRS准则分别构成了IFRS准则体系的两大支柱。
图: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(IFRS准则体系)
因此,无论S1还是S2都以“IFRS®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”命名,即IFRS S1和IFRS S2,而没有命名为ISSB S1和ISSB S2。
这也反映了IFRS基金会要将财务报表与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密切联系,以实现两种信息“连通性”的雄心。